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补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6日

 

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补充招标)公告
 
 
各药品生产企业: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拟对2009年黑龙江省药品(补充招标)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方式、采购范围
1、         项目名称:2009年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补充招标)
2、         项目编号:SC[2009]HYC-004
3、         采购方式:参照2009年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招标方式和评审规则。
4、         采购范围:
(1)黑龙江省直属暨哈尔滨市医疗机构第六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未投标或未中标的药品;
(2)黑龙江省直属暨哈尔滨市医疗机构第六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已中标,但在2009年黑龙江省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未投标的药品;
(3)2009年黑龙江省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已投标,但未能及时进行第一次报价的药品;
       (4)2008年6月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新上市的药品;
(5)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由国家发改委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部门药品价格文件载明特定企业生产供应、属于区别定价的药品(原研制、优质优价、单独定价),以及“水、电解质平衡调节药物”中标注“软袋双阀、软袋双阀双层无菌包装、塑料安瓿”的药品和滴眼剂中标注“含玻璃酸钠”的药品,在国家发改委重新调整价格前,暂按原定价格执行的药品。
注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国家免疫规划用疫苗,免费治疗的抗结核药、抗麻风病药、抗艾滋病药、抗疟药、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二、采购主体:黑龙江省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采购周期:原则上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
四、经办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五、报名条件:
   (1)参加我省药品集中采购补充招标的企业必须是药品生产企业,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产企业国内总代理商视同生产企业(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报名,此一级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必须覆盖黑龙江全省);
   (2)同一生产企业的所有品种只允许委托一个被授权人参与申报。
六、投标企业资料申报要求、时间及地点:
 1、申报材料要求:企业申报的企业资质材料和产品资料参照《申报材料编制说明》要求,封面用蓝色卡文纸装订。一式两份。凡2009年已递交企业资质的生产企业只需申报产品材料。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8日至3月18日,每日
9:00-17:00(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3、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展厅。
 
七、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编:150090
联 系 人:徐巍 胡紫峰 李磊 王笳因 李阿檑 王潇楠
   话:0451-87220739 87220738 87220797 87220706 87220710 87220733
   真:0451-87220732 87220709
   箱:hljypcg@126.com
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网址:
www.hljypcg.gov.cnwww.hljypcg.com
特别提示 :本次集中采购工作所有公告信息及时间安排均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站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时时关注网上信息。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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